西安陜鼓動力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限售股解禁的公告2011年04月26日03:20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提示: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數(shù)量為389,224,902股;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日期為2011 年4月28日。
  一、公 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及有限售條件流通股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核準,本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以下簡稱 “本次發(fā)行”) 109,251,349股,并于2010年4月28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于2011年4月6日召開的2010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2010年度利潤分配及轉增股本方案,公司利潤分配及公積金轉增股本實施公告刊登在2011年4月16日的《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股本5股,合計轉增股本546,256,744股。
  根據(jù)公司《招股說明書》,本次發(fā)行前本公司股東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股東對發(fā)行前所持股份鎖定的承諾如下:
  陜西鼓風機(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陜鼓集團”)承諾:自本公司股票在境內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地轉讓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公司股份。
  西安市藍溪控制系統(tǒng)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藍溪公司”)、西安市秦寶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秦寶公司”)、 西安驪秦鑄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驪秦公司”)、 陜西榮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瑞公司”)中國標準工業(yè)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標準集團”)、 深圳市衡遠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衡遠)、聯(lián)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lián)想控股”)、 上海復星產業(yè)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星投資”)、 中誠信財務顧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誠信”)、 陜西工業(yè)技術研究院(以下簡稱“陜西工研院”)承諾:自本公司股票在境內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地轉讓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公司股份。
  作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自然人股東承諾:自本公司股票在境內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地轉讓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公司第三次增資中認購的股份。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關于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份轉讓的相關規(guī)定,在任職期間內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本人所持有西安陜鼓動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離職后半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其他自然人股東承諾:自本公司股票在境內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地轉讓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公司第三次增資中認購的股份。
  根據(jù)《境內證券市場轉持部分國有股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實施辦法》(財企[2009]94 號)的有關規(guī)定,本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本公司國有股股東(陜鼓集團、標準集團、深圳衡遠、陜西工研院)轉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持有的本公司國有股,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將承繼原國有股東的禁售期義務。
  截至本公告日,以上承諾均得到履行。
  二、本次有限售條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安排
  根據(jù)上述承諾,藍溪公司、秦寶公司、驪秦公司、榮瑞公司、標準集團、深圳衡遠、聯(lián)想控股、復星投資、中誠信、陜西工研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及標準集團、深圳衡遠、陜西工研院轉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2 個月限售期已滿,將于2011年4月28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而陜鼓集團及陜鼓集團轉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和印建安等77名自然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仍處于禁售期,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股
  
  三、本次有限售條件流通股上市后股份變動情況
  單位:股